当前位置:主页 > 法院动态 >
叙永法院依法执结一起返还车辆案
作者:叙永县人民法院 来源:叙永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5-05 16:33 点击数:
叙永法院依法执结一起返还车辆案
 
近日,叙永县人民法院高效执行,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成功执结一起返还车辆案件,为申请执行人追回被执行人留置了近半年的车辆,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8月26日,申请执行人某评估事务所的所长汪某某驾驶事务所的车辆从叙永县水潦海涯村方向驶往水潦街方向。途中,车辆在倒车时滑落至被执行人陈某某、陈某两兄弟共有的房屋中。双方因此次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致使陈某某、陈某一直将案涉车辆留置在事故房屋中。某评估事务所遂将陈某某、陈某诉至叙永县人民法院,要求返还车辆。叙永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某、陈某应以合法的途径救济自己的权利,而非长时间留置车辆,扩大损失,判决陈某某、陈某返还车辆。判决生效后,因陈某某、陈某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返还车辆,某评估事务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在与被执行人陈某某、陈某联系时,了解到两人因为房屋被车辆损坏后一直未得到赔偿,多次与申请执行人某评估事务所及车辆的保险公司协商都没有达成一致,故对返还车辆存在误解,担心车辆返还后得不到合理的赔偿,且两人正在就赔偿事宜起诉某评估事务所及车辆的保险公司。考虑到陈某某、陈某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为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多次与某评估事务所及车辆的保险公司沟通协调,最终各方当事人对房屋的赔偿事宜达成一致。陈某某、陈某收到了赔偿款,某评估事务所也取回了被留置近半年的车辆,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