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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法院诉源治理出实招,一镇一法官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作者:叙永县人民法院 来源:叙永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03-12 15:10 点击数:
            为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叙永法院创新实施“一镇(乡)一法官”工作机制,让司法资源向走向基层,让矛盾纠纷解决共治共享,服务乡村依法振兴。

一是派出法官压责任。制定《叙永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一镇(乡)一法官”活动的工作方案》,在25乡镇设立25法官工作室,作为对接联络点,一名员额法官及一名法官助理负责联系一个乡镇,以各人民法庭辖区为一个片区,分别设立牵头联络人及联系院领导。成立“一镇(乡)一法官”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抓落实,确定各联系法官为工作第一责任人,联系院领导对片区工作落实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确保落实到位。

二是指导调处化纠纷。联系法官及法官助理每年对镇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开展两次以上业务培训,提高其纠纷调处能力,并随时指导其调处个案纠纷、参与重大案件调处,推动纠纷依法及时、高效化解。

三是共享信息防风险。乡镇将纠纷的全部信息传递给联系法官,法官牵头对纠纷进行研究、汇报,提出通常解决方案,再传递给乡镇,做实防范工作,把住纠纷源头,将大量矛盾纠纷隐患通过前端防控体系消化在萌芽状态。以司法数据统计分析为基础,定期向乡镇党委、政府推送当地涉案情况,为其提供社会治理决策的数据参考。

四是强化普法助振兴。借力网络科技,公布联系电话、公众号、微信二微码,方便群众联系,提出司法需求,法官及时依法回应。实施当地案件巡回审理,零距离向群众提供法律“大餐”。联系法官及法官助理加入乡镇工作群,积极向镇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推送典型案例及法院微信、微博,并借力村社干部将案例转入各社当家人群,让群众在阅读案例中,增强规则意识、守法意识,自觉规范行为,崇尚善良风俗,推动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助力乡村依法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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