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法院严格落实“三非”情况报告制度
作者:吴雨霜 来源:叙永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发布时间:2019-08-06 09:32 点击数:
为严防违规会见、违规过问等司法掮客行为,严控司法廉政风险,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官队伍,2019年4月1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定期报告非因正常办案需要、非正常时间地点会见案件关系人和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情况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该规定发布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2019年5月13日,党组书记、院长范平主持召开我院2019年第11次党组会议,党组对“三非”情况报告制度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各部门办案人员每周一向政治部如实报送本人上一周的“三非”情况,政治部确定专人汇总、定期统计并向党组报告。
2019年6月25日,在全院干警大会上,我院组织干警再次学习“三非”情况报告制度,对非因正常办案需要会见情形、非正常时间地点会见情形、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情形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会议强调,全院干警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规矩意识,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严格遵守审判纪律,进一步提高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
截至2019年8月初,我院政治部共收到办案人员《“三非”情况报告表》1140余份,定期对办案人员的“三非”情况报告进行清查汇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严格落实“三非”情况报告制度,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