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公告
作者:叙永县法院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0-05-12 16:09 点击数: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年6月16日,本院根据重庆金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叙永嘉年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经管理人委托评估测算,叙永嘉年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产价值26046.59万元,债务总额68363.73万元。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被申请人叙永嘉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资不抵债,应宣告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5月12日裁定宣告叙永嘉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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