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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法院规范管理为聘用制书记员“强筋壮骨”
作者:叙永县法院 来源:叙永县人民法院政研室 发布时间:2018-05-10 17:02 点击数:

  为了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不断提升聘用书记员队伍的整体业务技能,全面提高法院审执工作质量,叙永县人民法院苦练内功不断夯实管理基础,从工作规范、等级晋升、技能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几个方面加强对聘用制书记员的业绩、效能的科学管理,为聘用制书记员“强筋壮骨”,以适应新时期的司法需求。

  分类分级,增强管理的“科学度”。分类管理即指将在审判执行一线岗位从事书记员(助理)工作的聘用人员,分为先调辅助团队及后台审执服务两类。先调辅助类书记员主要负责诉非衔接、小额诉讼、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的记录、集中送达等工作;而后台审执服务类书记员除从事一般性诉讼辅助工作外,还要负责相对较复杂的审判辅助工作。根据工作难度分级管理即将聘用制书记员按技能水平由低到高分为1-9九个等级,实行级别与岗位工资挂钩。

  建章立制明确等级晋升标准。在每年年终组织一次技能考核,主要考核书记员庭审电脑录入、书记员基本知识与技能、整理卷宗、文明接待技巧4个方面,能级考核成绩符合晋级条件的分别确定为1-9级不同级别的书记员,并在工资待遇上有所体现。

  岗前培训,增强管理的“精细度”。对新聘录进来的书记员,我院先有的放矢的进行系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从精细化的角度将书记员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工作职责和要求、书记员的基本素质等方面,鼓励大家尽快掌握业务技能,增强履职能力,适应工作岗位的需求。同时,通过党风廉洁教育,要求大家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规矩意识严守各项规定,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不断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

  职业保障,增强干警的“归宿度”。在提高聘用书记员技能的同时,我院制定了《叙永县人民法院关于聘用干警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彰显严格管理和真情关怀并重,逐步提高聘用人员待遇,除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外,实行基本工资、岗位津贴与级别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并享有带薪休假、出差补助、用餐补助、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在聘用期间内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享有参加专项岗位技术培训、配发工作制服等权利,增强了聘用干警的主人翁精神,提高他们对法院的“归宿度”、“家”的温暖感和集体荣誉感。通过科学管理,我院聘用制书记员实现“两个转变”和“三个提升”,即实现由人力资源向人才资源转变、由临时性职业向稳定性职业转变,不断提升记录技能、职业技能、廉政意识,为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法院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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